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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

2018-09-01 来源: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浏览:45086

 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部门决算名词解
第一部分
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内设9个职能科室,信阳市信息化推进服务中心1个全供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监测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负责指导工业企业改制工作,积极推进工业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提出全市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以及国家、省对口部门和本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指导和推动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区域性合作、专业化协作、对外合作、招商引资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有二级预算单位1个,本决算为汇总决算,纳入本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本级、所属1个二级单位,具体单位名单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1
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本级
2
信阳市信息化推进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总计845.78万元,支出总计897.6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25.09万元,增长17.36%,支出总计减少56.21万元,减少5.89%。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新入编人员5名,财政追加1-10月份增人增资共计34.84万元。其中,委机关本级人员3名,财政追加1-10月份增人增资9.68万元;二级机构人员2名,财政追加1-10月份增人增资25.15万元;二是追加《工业志》编制费用30万元;三是追加通讯设施规划编制费用30万元;四是本年度决算相比2016年度决算多增加了二级机构信息化推进服务中心的年度决算(仅人员经费),所以导致当年总收入增加。支出变动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支出。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845.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0.71万元,占99.4%;其他收入5.07万元,占0.6%。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本年支出合计89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7.6万元,占10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845.7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897.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25.09万元,增长17.36%,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56.21万元,减少5.89%%。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新入编人员5名,财政追加1-10月份增人增资共计34.84万元。其中,委机关本级人员3名,财政追加1-10月份增人增资9.68万元;二级机构人员2名,财政追加1-10月份增人增资25.15万元;二是追加《工业志》编制费用30万元;三是追加通讯设施规划编制费用30万元;四是本年度决算相比2016年度决算多增加了二级机构信息化推进服务中心的年度决算(仅人员经费),所以导致当年总收入增加。支出变动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支出。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5.7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4.23%。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8.03万元,下降11.33%。变动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5.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服务(类)支出845.7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12.99万元,支出决算为892.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7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的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新增入编人员5名,财政追加1-10月份增人增资经费;二是追加《工业志》编审费用;三是追加通讯设施规划编制费用。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98.65万元,支出决算为36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入编人员5名,人员经费及各项险金、津贴、补贴相应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5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平桥电厂帮扶解困律师服务费50万元未通过财政拨款审批。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2.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2.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439.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减少61.28万元,下降6.42%。变动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支出。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2万元,支出决算为30.41万元,完成预算的95.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34万元,完成预算的8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07万元,完成预算的96.56%。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约法三章”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6.25万元,增长25.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12.29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24万元,下降5.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8.78万元,增长257.6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参加省、市组织的出国(境)考察活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约法三章”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4年一笔13.46万元费用计入“其他”科目,根据审计《其他问题的函》调整会计科目到2017的“公务接待费”,导致2017年的“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34万元,占14.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6.07万元,占85.73%。具体情况如下:
1.我单位本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34万元。其中:
我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34万元。主要用于赴异地参会、考察、调研的过桥过路费、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支出。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量。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50个、来访人员75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今年没有关于预算绩效的项目。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9.64万元,比2016年减少83.21万元,下降15.9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约法三章”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二是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财务管理,压缩、取消非必要支出;三是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真实消费、阳光运行、监督到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今年没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说明:表中单元格数据为空时,表示该单元格数据为零;整张表数据为空时,表示部门该表中所有数据均为零,当年无表中相关收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