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13 来源: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浏览:1153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纠风办、政府国资委(局、办)、地税局、政府金融办、国税局、人行市中心支行、银监局,省直管试点县(市)相关部门: 为应对当前经济运行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帮助困难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切实减轻困难企业负担 1.依法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认真落实国家、省政府取消和停止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一步清理整顿涉及企业生产、经营、销售环节的各类收费。经审核认定的困难企业,现有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按下限标准收取。 2.落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认真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切实落实对小微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优惠政策,对审核认定的困难企业要给予倾斜支持。 3.开展“六乱”集中整治活动。突出困难行业和困难领域,集中整治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坚决查处增加企业负担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 二、实施社会保险优惠政策 4.缓缴社会保险费。 5.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6.稳定企业就业岗位。对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员工队伍并承诺不裁员的困难企业, 7.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人均工资低于所在省辖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困难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可按企业实际工资总额核定。核定的人均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执行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期限延长须由省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提出意见,报省政府同意后实施。 三、加大财政税收支持力度 8.统筹使用好专项资金。各类专项资金的使用对困难企业要给予倾斜,要加快支出进度,缩短兑现期限,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促进企业解困中的引导作用。 9.实施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及其它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审核认定的困难企业,凡符合国家现行税法规定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可按权限报批后予以减免。 10.加大政府采购力度。扩大本省企业产品在重大项目中的应用和政府采购中的比重与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强化工业要素保障协调 11.加大困难企业资金支持力度。各级财政安排资金,对资金暂时困难且可能出现资金链断裂的、产业带动性强、吸收就业岗位多、产品有市场,对区域经济和财政收入有重大影响的困难企业,采取借给企业应急周转等方式帮扶。 12.加大困难企业融资支持力度。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争取信贷规模,增加对企业的授信。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用记录较好、有市场、有订单但经营暂时出现困难的企业,要积极给予有效扶持,不得以任何方式增加企业融资成本。 13.组织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加强困难企业资金缺口调研,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区域开展点对点、定位准、针对性强的专场对接活动,积极组织企业与银行进行对接,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资金难问题。 14.加强生产要素保障协调。定期组织协调,保障困难企业生产活动需要。对出现困难的新投产或在建重点项目,在土地、资金、环保等方面给予支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建成达产。 五、保障困难企业用工需求 15.加强企业用工协调。结合困难企业的不同需求,开展小规模、多形式、常态化的用工衔接活动,增强困难企业用工协调的针对性、实效性。 16.加大职工培训支持力度。困难企业开展在岗培训所需资金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可由就业专项资金予以适当支持。补贴标准不超过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50%,补贴执行期暂定1年,期限延长须由省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提出意见,报省政府同意后实施。 17.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建立困难企业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吸纳企业急需、适用人才,为企业发展创新提供智力支撑。 六、建立困难企业帮扶长效机制 18.加强困难企业帮扶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省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的职能作用,统筹协调困难企业帮扶工作,组织困难企业认定,认真解决困难企业帮扶中存在的问题,整体推进有关工作。各级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税等部门,要结合职责分工,细化对困难企业帮扶的政策措施,抓好督促落实。 19.建立困难企业帮扶直通车。依托省企业服务网,开通困难企业帮扶热线电话,及时受理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和催办督办制度。 20.建立帮扶工作考核制度。各省辖市要动态掌握困难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搞好跟踪服务协调。省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将定期通报各地市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并作为企业服务的重要内容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本《意见》规定的各项政策自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纠正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 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河南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办公室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