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04 来源:节能与原材料科 浏览:1548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信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涉气企业停限产措施的紧急通知》(信环攻坚办〔2017〕474号)文件精神,自12月1日至31日,列入错峰生产的全市323家企业一律实行停产限产。请各地工信部门与环保、住建、电力等部门紧密配合,通力协作,对照信环攻坚办〔2017〕474号文件中明确的停产、限产企业名录,逐一排查企业停产、限产措施执行情况。 各县(区)工信部门要建立监管台账,每日汇总前一天本辖区所有停产、限产企业监管台账, 10点前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节能与原材料工业科。(信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涉气企业停限产措施的紧急通知》(信环攻坚办〔2017〕474号文件已发至各县区工信委邮箱) 联系人:杨庆祝 0376-6365518
附件:企业错峰生产监管工作台账
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2月1日
附 件 企业错峰生产监管工作台账
填报单位:(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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