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20 来源: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浏览:30212
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信阳市水利局 关于做好省级节水型工业园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信市工信﹝2024﹞70号 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节水优先”方针,全面提升工业节水能力和水平,发挥节水先进园区的示范引领作用,按照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和《河南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市开展省级节水型工业园区创建工作。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建范围全市工业领域节水型园区主要面向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园区。 二、创建程序1.申报和初审。对照节水型园区建设要求和标准积极开展创建工作,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包括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在7月30日前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推荐,同时提供推荐文件及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含电子扫描版)。 2.审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组织专家或科室对各县区推荐上报的节水型园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现场考察,按照评价标准,评选出市级节水型园区,并在每年8月底前择优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水利厅推荐申报省级节水型园区。 3.公示和发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在门户网站对认定的市级节水型园区进行公示。 三、创建措施(一)高度重视,制定计划。节水型园区创建工作是国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考核内容,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摸清本级创建范围内园区用水情况,制定节水型园区创建年度计划,有序开展节水型园区创建工作。 (二)政策支持,强化引导。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节水型园区创建工作的政策引导和支持,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优先支持节水型园区,对符合条件的节水技术改造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三)加强监督,严格考核。对节水型园区实行动态管理,每五年复核一次,对不再符合节水型园区要求的撤销其称号。 (四)加强交流,推广经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水利局将定期通报各县区节水型园区创建情况,组织开展节水型园区建设经验交流,不断提升我市工业行业用水效率和管理水平。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李春晖 13303767618 市 水 利 局:李学强 18237680596
附件:1.节水型园区申请报告 2.节水型园区评价指标 3.节水型园区推荐表
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信阳市水利局
2024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