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07 来源:节能与原材料科 浏览:1682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调度视频会议要求,现将我市工业企业停限产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 1、各县区工信部门 要认真做好停限产企业的排查工作,对排查企业的情况及时上报市工信委,做到每天一报告(含周六、周日)。 2、如发现违规复产企业和限产不到位企业,要及时加以制止,并以书面形式向当地政府和攻坚办报告。 3、根据省工信委与省电力公司协商的结果,当地工信部门以书面形式通知当地电力部门做好停产企业令克棒收缴工作,并积极做好配合。 4、对停限产工作安排、排查工作资料要做好留档工作,纪检部门对停限产工作安排、排查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将严厉追责。
2017年1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