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重要通知

关于转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质量标杆”遴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2015-04-08 来源: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浏览:797

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转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5年“质量标杆”遴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工信局、各管理区和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

现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质量标杆”遴选活动的通知》(豫工信办科〔2015〕50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的内容和时间要求,组织企业申报。

联 系 人:钟家胜 熊婷婷

联系电话:6365518

邮    箱:gxj6358080@163.com

2015年4月8号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5年“质量标杆”遴选活动的通知

豫工信办科〔2015〕50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2015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科函〔2015〕11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先进制造业大省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2014〕87号)文件精神,依据河南省2015年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总体部署,结合我省近几年质量标杆评选和推广活动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质量标杆申报、推荐、遴选、推广等有关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      质量标杆目的及意义

通过开展“质量标杆”创建、推广、交流活动,全面促进我省工业质量提升和技术升级,加快推进先进制造业大省建设;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普及先进的工程技术管理工具应用,提升质量管理水平;重点培育一批具有综合竞争力的标杆示范企业,推动产业结构和发展方式的转型升级。

质量标杆遴选活动,重点是围绕建设先进制造业大省为工作目标,在全省工业企业中遴选实践“卓越绩效模式、精益生产、六西格玛、QC、现场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实践经验,加快推广“并行工程、敏捷制造、在线质量检测控制”等具有两化融合特征的管理技术和手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应,实践经验具有典型性、示范性,推广应用具有可操作性和价值性。

二、质量标杆申报和推荐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行业协会(以下简称组织单位)依照本通知要求,选择本辖区内具有代表性的企业1-2家(省辖市2家,省直管县(市)1家)。通过企业自愿申报或组织单位定向筛选的方式进行。按照“质量标杆的编写要求”(附件3)编制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总结材料。各组织单位须对质量标杆申报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后加盖公章。

(一)“质量标杆”申报标准

“质量标杆”是工业企业在应用卓越绩效模式、六西格玛管理(6σ)、精益生产、可靠性管理、质量总体解决方案(TSQ)、软件过程改进(CMM)、统计过程控制(SPC)、现场管理(5S)、质量管理小组(QC)和信得过班组等10种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以及在推广并行工程、敏捷制造、在线质量检测控制、质量可靠性整体解决平台(TSQ)、质量和效益提升模式(QPM)等管理技术和手段,开展质量管理活动、提高产品实物质量、改善质量保障能力、提升经营绩效等方面的最佳实践经验。

各组织单位应以《“质量标杆”基本条件》(附件1)为标准,筛选、推荐 “质量标杆”企业。

(二)“质量标杆”案例提炼

各组织单位应组织和支持“质量标杆”申请企业总结提炼标杆的典型经验。典型经验案例应突出主题事项,体现典型经验的理论观点、方法特点、实践要点以及效果亮点,具有供其他企业学习和借鉴的价值。

申报单位应在《“质量标杆”案例总结材料的要求》(附件3)的基础上,组织案例提炼。

(三)“质量标杆”的命名

“质量标杆”的对象是工业企业的最佳实践经验,命名“质量标杆”时要明确体现典型经验的特征。“质量标杆”命名采用“‘企业名称’+‘典型经验特征’+经验(实践经验)”的方式(如:“××××集团公司实施质量成本管理的实践经验”),不能直接使用企业名称作为“质量标杆”的名称。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质量标杆”的命名予以确认。

(四)“质量标杆”的确定

“质量标杆”依照相关要求和程序,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企业自行申请或组织单位定向邀请的方式进行。申请企业应填写《“质量标杆”申报表》(附件2)并附《“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材料,按组织单位要求报送材料。

各组织单位负责组织本地区“质量标杆”筛选、推荐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进行“质量标杆”的评审、确定等工作。

三、质量标杆评选与推广

(一)2015年遴选省级“质量标杆”荣誉企业10家;

(二)推荐国家级“质量标杆”参评企业3-5家;

(三) 举办“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推广会2期;

四、申报时间

各组织单位于2015年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厅质量标杆活动办公室。(纸质版3份,并报电子文档)

五、有关要求与政策

(一)各组织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质量标杆”活动的重要意义,在遴选和推荐过程中,本着“自愿、公平、真实”的原则,严格把关,确保质量标杆建设质量和水平,以期实现此项活动的目的和目标。

(二)“质量标杆”是河南省先进制造业专项引导资金重点支持范围,“质量标杆”评选活动是实践《先进制造业大省建设行动计划》的重大举措,必将推进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大省建设和发展。   

六、联系方式及附件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 

联系人:郑  楠    陈宁华

电  话:0371-65509943 (传真)  0371-65951850  

邮  箱:hngx120@163.com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花园路144号

邮  编:450003

附件: 下载登录省厅网站-科技处-质量管理-《河南省质量标杆工作流程》

1. 质量标杆基本条件

2. 质量标杆申报表

3. 质量标杆案例总结材料的要求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