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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4-06-20 来源: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浏览:677

 

 

 

各县、区工信局,各管理区、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

现将《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在辖区自愿的基础上,组织本辖区产业集聚区申报。企业申报材料需要纸质版一式四份(含电子版) 于8月6日前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与装备工业科)。

 

联 系 人:钟家胜  熊婷婷

联系电话:6365518

邮    箱:gxj6358080@163.com

 

2014年6月20日

 

 

 

 

 

 

 

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产

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落实《工业转型升级规划》,加强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组织开展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并下发了《关于开展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科函〔2014〕102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在区域自愿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加强对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做好指导申报、审查推荐工作。

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高度重视,对申报区域和材料严格把关。确认材料齐全、各类证明材料有效、经过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省工信厅。

三、关于申报材料。要求提供按1-3年周期策划并编制《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申报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通知》附件)和《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申报推荐表》(见工业和信息化部《通知》附件),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于8月8日前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

联 系 人: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 郑楠 陈宁华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北段144号信息大厦2113

电 话:0371—65509943(传真) 

邮 箱:hngxtkjc@126.com

 

附件:关于开展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科函〔2014〕102号.doc 

 

 

201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