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转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工业云创新服务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工作,于2014年4月25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1)和申请材料(见附件2、3)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络信息科),电子版统一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联 系 人:李春晖 张帅
联系电话:0376-6366517 电子邮箱:xyppzx@163.com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行政中心3号楼3235房间(464000)
2014年4月2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开展工业云创新服务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豫工信信〔2014〕17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云计算具有快速部署、按需使用、弹性扩展的优势,通过利用高性能计算技术、虚拟现实以及仿真应用技术提供多层次的云应用信息化服务,发挥云计算硬件、软件、人才、资源整合和方便快捷的优势,能够有效提升广大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为落实《河南省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行动计划(2014—2018)》(豫工信信〔2014〕55号),省厅决定开展工业云创新服务试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一)第三方云服务平台。支持有条件的信息化服务商联合有关地方,建设第三方云服务平台,选择一定区域和行业工业企业开展对接和应用,提供开放式研发设计、数据管理、协同营销、工程服务和现状诊断等信息化集成服务。 (二)供应链云服务平台。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发挥资源优势,建设供应链云服务平台,整合上下游采购商、供应商、制造商和服务商,提供产品生产、采购、销售和物流等信息化协作服务,促进企业资源的优化重组和自动聚合。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第三方云服务平台,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2. 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 3. 具有从事信息化服务的专业团队和技术能力,其中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少于15人。 4. 具备必要的办公环境和技术设备,使用的技术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 (二)申报供应链云服务平台,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2. 具有行业领先性和代表性,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亿元以上。 3. 具有完善的信息化组织管理体系和技术人员队伍。 4. 具有良好的信息化基础,资源配置能够满足云平台建设和应用的需要。 鼓励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省企业信息化水平等级认定企业积极申报。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企业和单位的推荐,按照有关条件和标准严格把关,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省属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直接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申报。 (二)请各单位于2014年4月30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1)和申请材料(见附件2、3)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信息化处),电子版统一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认定为工业云创新服务试点。 (四)对认定的工业云创新服务试点,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列入省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重点,组织试点单位到国家工业云创新服务试点参观学习,加强对试点单位的培训和交流,并依托省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给予技术指导和智力支持。 联 系 人:李 洋 0371—65509946 宋 超 0371—65509833 电子邮箱:hngxtcyc@163.com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北段信息大厦2110室(450008)
附件:1. 工业云创新服务试点推荐表 2. 工业云创新服务试点申请材料(第三方云服务平台) 3. 工业云创新服务试点申请材料(供应链云服务平台)
2014年3月13日
附件1:工业云创新服务试点推荐表.doc
附件2:工业云创新服务试点申请材料(第三方云服务平台).doc
附件3:工业云创新服务试点申请材料(供应链云服务平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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