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申报2014年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和服务机构的通知
豫工信明电〔2014〕14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4年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和服务机构的通知》(工信厅信函〔2014〕84号)文件精神,为配合做好2014年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和服务机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企业申报条件 (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二)两化融合工作具备良好基础,成效比较显著,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 (三)具有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的经验,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 鼓励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省企业信息化水平等级认定企业,获得国家或省部级质量奖的企业积极申报。 二、服务机构申报条件 (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二)具有从事专业咨询服务的团队和能力。 (三)具有企业信息化等两化融合相关的咨询服务经验。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试点企业和服务机构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省属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直接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申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二)请各单位于2014年2月27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1)和申请材料(见附件2、3)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络信息科),电子版统一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三)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各单位应加强对最终确定的试点企业的指导,并对其贯标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四)申报试点企业应逐步实现在中国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咨询服务平台(www.cspiii.com/gltxpg)的自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整个贯标过程的重要参考。 (五)申报试点企业和服务机构应自愿分享试点工作经验和贯标案例。 四、联系方式 信阳市工信局
联系人:李春晖 张帅 0376-6366517
电子邮箱:xyppzx@163.com
河南省工信厅
联 系 人:李洋 0371—65509946 电子邮箱:liyang2086@139.com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北段信息大厦2110室 450008
附件:1.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和服务机构推荐表 2. 2014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请材料 3. 2014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服务机构申请材料
2014年2月13日
附件1: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和服务机构推荐表.doc
附件2:2014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请材料.doc
附件3:2014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服务机构申请材料.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