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25 来源: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浏览:758
各县、区工信局,各管理区、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 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八期河南省重点工业产品达标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认真做好我市重点工业产品达标备案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工信局,各管理区、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辖区内企业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二、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11月6日前上报科技与装备工业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钟家胜 熊婷婷 联系电话:6365518 邮箱:gxj6358080@163.com 关于开展第八期河南省重点工业产品 达标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2013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科〔2013〕65号)精神,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进重点工业产品质量达标的实施意见》(工信部科〔2010〕65号)要求,为深入推进达标备案工作,引导工业企业采用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健全工业产品质量达标备案管理机制,完善重点工业产品目录体系,提高我省工业产品竞争力,省厅决定在全省开展第八期重点工业产品达标备案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二、申报范围 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达标备案的行业:01农副食品加工业,02食品制造业,03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04烟草制品业,05纺织业,06纺织服装、服饰业,07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08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09家具制造业,10造纸和纸制品业,11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12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13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14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15医药制造业(本期不参加备案),16化学纤维制造业,17橡胶和塑料制品业,18非金属矿物制品业,19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20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21金属制品业,22通用设备制造业,23专用设备制造业,24汽车制造业, 25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26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27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28仪器仪表制造业,29其他制造业,30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31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机构填写并提交申报材料,自行打印后加盖公章并与有关其他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等装订后一式两份(A4纸打印、胶订成册),同电子版一并提交到所在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 (二)初审合格后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电子版汇总表于11月8日之前提交至省厅(科技处)。 (三)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于2013年11月中旬组织技术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联 系 人:牛景红 郑楠 联系电话:0371-65509943 电子信箱:hngxtkjc@126.com 附件:1.河南省重点工业产品达标备案申请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