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28 来源: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浏览:587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管理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河南省企业技术改造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及优秀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豫工信明电〔2012〕27号)要求,为表彰先进,树立标杆,形成激励机制,进一步促进全市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开展,市局决定征集河南省企业技术改造先进个人及优秀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全省工信系统从事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个人。 (二)优秀项目评选范围。2009年以来中央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500万元以上的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中央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项目,2011年以来省重点产业行动计划项目、省技改提升工程项目。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熟悉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管理规定,与当地产业、企业情况有机结合,对本地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完善投资管理工作的办法、制度、措施,切实有效的措施或建议。 2.责任心强。在投资项目管理中及时、圆满、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明显失误或过失;对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下达,做到及时、准确、规范、完整。 3.企业服务意识强。在技改项目管理从立项到实施过程中,积极主动做好协调服务工作,成效显著,企业评价好。 4.勤政廉洁。未发现较大工作责任问题和廉政违规行为,无被投诉或举报。 (二)企业技术改造优秀项目评选条件 1.实施的技改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企业及当地工业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2.项目手续完备,资料齐全,档案规范、完整。 3.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省有关部门要求。 4.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设备在国内处于先进水平,对行业发展有较好的示范作用。 5.项目竣工投产,达到预期效果,并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 三、推荐名额 1.河南省企业技术改造工作先进个人:每个县区,管理区、开发区推荐1人。 3.企业技术改造优秀项目:每个县区,管理区、开发区推荐1个。 四、推荐工作要求 各地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切实把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和成效良好、管理规范的优秀项目推荐上来。于2013年1月4日前,将人员名单和项目单位报市局规划与产业政策科,市局按有关要求进行审核评选后推荐上报省厅。 联系人:张驰弘 电话:0376-6365528 邮 箱:gxjyxk@163.com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