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01 来源: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科技与装备工业科 浏览:5263
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信阳市财政局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军民融合)技术改造资金项目的通知
浉河区和工业城工信主管部门、财政局: 根据《河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局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军民融合)技术改造资金项目的通知》(豫国防科工〔2016〕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军工企事业单位申报2016年度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军民融合)技术改造资金项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大力支持我市军工企事业单位的发展,请尽快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军工企事业单位进行申报。 二、各工信主管部门、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要进行严格把关,做到宁缺毋滥,对申报的项目要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依据专家评审意见,联合行文向市工信委、财政局推荐。 三、具体申报要求按照豫国防科工〔2016〕3号文件精神执行。 四、申报材料一式四份,于2016年3月1日上报市工信委。 联系人:市工信委科技与装备工业科 钟家胜 电话:6365518 联系人:市财政局企业科 彭贵启 电话:6699050 附件:1、军工企事业单位名单表 2、国防科工〔2016〕3号文件
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信阳市财政局
2016年1月25日
河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局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军民融合)技术改造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军民结合产业发展的意见》(豫政〔2013〕16号),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我省军民融合产业深度发展,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财企〔2015〕22号)规定,现就申报2016年度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军民融合)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专项资金主要支持军工企事业单位和民口配套单位以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为主进行的汽车及零部件产业、电子信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源产业、光电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产业、航天关键元器件及相关产业、民用爆破器材产业、摩托车产业、北斗导航和高分辨率对地观察产业等技术改造项目。 二、申报条件 申报军民融合技术改造资金的项目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河南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及会计信用、纳税信用、银行信用良好; (二)必须按规定向省国防科工局报送财务月报、统计和年度决算; (三)技术力量雄厚,具有较强的生产经营、市场拓展、技术开发、资金筹措和项目实施能力; (四)项目申报单位未在财政部门发布的负面清单之列,且近3年内没有因财政、财务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及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五)项目单位管理和经济效益良好,综合实力强,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超过70%; (六)申报的项目投资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及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的要求; (七)项目资金落实到位; (八)建设工期一般不超过两年(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3月1日已开工建设的项目); (九)民口配套单位必须取得保密资格认证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 三、具体要求 (一)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严格把关,对项目的真实性要进行实地考察。凡经各级财政、审计部门发现因把关不严,项目实施单位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的,除收回补贴资金外,还要追究各省辖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取消本地区次年申报项目资格,项目单位列入负面清单,五年内不得申报该项目。 (二)申报数量。每个单位只能申报一个军民融合技术改造项目。已获得各级财政支持的项目不能申报。 (三)申报程序。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军民融合技术改造项目(其中:涉密的项目材料,先经本单位保密部门按照密级依据确定密级后,再报省国防科工局安全生产与保密处审核),经所在省辖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初审并联合提出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分别上报省国防科工局、省财政厅各一份。 (四)申报时间。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材料。单位申报材料(见附件1)合订本2份,上报省国防科工局军民结合推进处(涉密的项目申报1份材料,指定专人报送)。 (六)申报材料按附件1顺序装订。 联系人:省国防科工局财务审计处 蒋成洋 电 话:0371--65509628 联系人:省国防科工局军民结合推进处 赵志刚 电 话:0371—65509619 联系人:省财政厅企业处 张春跃 电 话:0371—65808060
附件:1.申报项目材料内容 2.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军民融合)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基本情况表 3.真实性声明
河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局 河南省财政厅
2016年1月10日
附件1 申报项目材料内容 1.《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军民融合)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2);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建设内容、技术工艺、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现财务状况、项目完成后预计新增销售收入、利润、利税、新增就业人数等;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内容等; 3.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4.民口配套单位提供《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和项目上年或当年军品订货合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5.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评批复、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适用于新建且在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投资项目)等要件; 6.有新增土地的建设项目,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7.项目申请说明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8.项目投资预算; 9.项目技术情况证明材料(包括技术成果鉴定书、检测报告、专利证书或其他技术证明材料等); 10.项目资金证明材料(加盖银行印签的近3个月银行对账单)、购买设备和技术等合同、发票、记帐凭证、项目设备采购数量清单汇总表(含预采购设备)、工程投资及其它固定资产投资合同、项目单位自有资金落实到位证明; 11.项目贷款合同、项目贷款进账凭证、结息单和结息汇总表、贷款发放银行提供贷款用途说明等; 1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带验证码)及截止项目申报前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13.项目单位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并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14.当地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意见(加盖公章); 15.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附件3
真实性声明
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