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河南保监局关于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豫财企〔2015〕25号)要求,现将申请我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材料包括河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及有关证明材料(各一式3份)。其中,有关证明材料为原件或加盖有效印章的复印件,申报单位对所报文件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有关证明材料包括:
(一)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认定文件复印件;
(三)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制造方和用户方所签订的正规合同复印件;
(四)保单及保险费发票复印件。
二、时间要求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请于6月20日前将辖区内企业申请材料汇总后联合上报省工信委和财政厅。
联系人:
省工信委装备工业处 李凯钊 0371-65509871
省财政厅企业处 张春跃 0371-65808060
附件:河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资金申请表.doc
2016年6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