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13 来源: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浏览:4173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郑州航空港区经济发展局,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工业企业品牌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6〕358号)要求,结合我省工业企业品牌建设工作实际,我委决定开展2016年工业品牌培育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内容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工信部门”),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工业企业品牌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工信厅科函〔2016〕358号,文件请在工信部科技司网站下载http://www.miit.gov.cn/),组织筛选试点企业,并指导企业于6月17日前,在中国工业产品质量网(www.quality.org.cn)上完成在线备案工作。凡按时完成在线申报和备案的企业,均定为省级品牌培育试点企业。 二、有关要求 工业品牌试点申报工作是品牌培育的重要基础,各级工信部门要精心组织,指导企业积极开展品牌培育试点申报工作,并按时完成申报任务。省工信委将根据企业申报和备案情况,对符合培育条件的企业,优先推荐参加全国工业品牌培育试点示范工作。 三、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联系人:牛景红 0371-65509943。 通讯地址:郑州市花园路144号2113房间,邮编450045。 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联系人:陈宁华 0371-65951850。 通讯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号606房间,邮编450003。
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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