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21 来源:信阳市工信委中小企业服务科 浏览:5745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豫工信办企业〔2017〕20号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建立河南省优质中小企业库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郑州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13〕26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我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我委在充分调研、总结基层创新工作方法的基础上,决定在全省筛选培育一批具有代表性的中小企业,建立河南省优质中小企业库,集聚要素资源,给予精准服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我省中小企业做大做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目的和意义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为中小企业提供更优质、更精准的服务,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优质市场资源、服务机制与中小企业加强对接合作,激发我省中小企业内生动力和市场活力。通过对优质中小企业重点培育和扶持,推动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带动提升我省中小企业整体发展质量和水平。 优质中小企业分为“行业领军”、“高成长性”和“创业创新”三种类型。“行业领军”主要是各行业中规模相对较大,中高端产品多,对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有着较大影响和带动力的企业;“高成长性”主要是各行业中发展速度和规模扩张较快的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主要是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初创型“四新”(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企业。 三、筛选原则和条件 优质中小企业的筛选培育工作坚持政府主导、自愿申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优先选择已上市、拟上市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特别是细分行业领域的“隐形冠军”企业。具体条件如下: 1.依法在省内登记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的企业。 3.企业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4.企业近两年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3%以上,具有良好的创新基础条件和人才队伍。 (二)筛选指标 1.行业领军企业: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年度利润总额1000万元以上。 2.高成长性企业: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在15%以上,近两年利润总额平均增长率在20%以上。对于填补我省产业布局空白、具备关键产业领域专利核心技术、产品市场前景好的企业,其发展规模和财务指标暂达不到上述条件的,在自愿申报时,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3.创业创新企业:连续经营三年以上,有自主品牌,“四新”企业特点显著,年度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近两年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平均增长率在20%以上。对于填补我省产业布局空白、具备关键产业领域专利核心技术、产品市场前景好的企业,其发展规模和财务指标暂达不到上述条件的,在自愿申报时,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予纳入筛选范围: 1.在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 2.近三年内发生过影响较大的安全、质量事故; 3.近三年被税务部门处罚过,有偷税、漏税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4.企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环保不达标或近三年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 四、筛选程序 (一)河南省优质中小企业的筛选均采用书面申请方式,由企业自愿申请,填写《河南省优质中小企业筛选申请书》(见附件2)、《河南省优质中小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见附件3)并提交其他所需的材料(一式三份),向企业所在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或有关省级行业协会提出申请。 (二)有关省级行业协会可直接向我委推荐10家以内本行业的优质中小企业。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有关省级行业协会对申请企业进行初审,确定推荐企业名单,排序后正式行文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委依据企业类别,从评审专家库中选取专家,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评议,形成初步筛选名单。经综合研究后,在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优质中小企业,纳入“河南省优质中小企业库”。 五、培育和管理 1.政策支持。汇总国家、省内相关部门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对优质中小企业提供政策直通车服务,并把企业反馈意见作为政策制定、完善的重要参考。 2.多渠道融资服务。支持优质中小企业多渠道融资,搭建融资服务平台,促进银行、证券、担保、小贷、基金和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与千家优质中小企业的项目对接。 3.人才培训服务。支持优质中小企业参加“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和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对企业主动开展的人才培训项目予以政策支持,进一步完善优质中小企业的人才结构。 4.提供合作交流平台。组织优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组团项目赴境内外交流合作和参展,提供中博会等展会的参展机会,并给予适当补贴。 5.提高优质中小企业持续发展的能力。充分发挥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服务机构的作用,依托行业协会和服务机构,集聚市场要素,加强信息沟通,加大资源整合,促进优质中小企业快速发展。 6.提供“产学研”项目对接。依托我省“产学研”大会,积极推动优质中小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深度合作,做好科研成果的转化,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技术难题,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二)对优质中小企业实行动态管理。优质中小企业每三年筛选一次,实行优胜劣汰,集中受理、集中评审、集中入库。对已选定的优质中小企业,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筛选条件的,应提请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复核。经我委复核确认后,将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从河南省优质中小企业库中移除,并在委网站和中国中小企业河南网上进行公示。 (三)获选优质中小企业将纳入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平台并按要求定期报送相关信息。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建立河南省优质中小企业库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此项工作作为推动中小企业服务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密切协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分工,专人负责。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统筹安排,明确责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晰,工作有序。 (三)严格程序,精心组织。各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在评审过程中坚持原则、严格程序,认真做好初审工作。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有关省级行业协会于2017年5月15日前正式行文将《2017年度河南省优质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及申请企业的纸质、电子材料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申请书和有关表格可从省工信委网站(www.iitha.gov.cn/)、中国中小企业河南网(www.smehen.gov.cn/)下载。) 联系人:刘一凡 涂 昂 电 话:0371-65507615
附件:1.河南省优质中小企业筛选申请材料清单 2.河南省优质中小企业筛选申请书 3.河南省优质中小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 4.2017年度河南省优质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2017年4月17日
附件1
河南省优质中小企业筛选申请材料清单
1.河南省优质中小企业筛选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审计报告;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纳税申报表; 4.其他证明材料或复印件(非必须提交,有则提供,列出详细清单并按清单顺序装订): (1)拥有或享有独占权的专利证书; (2)企业获得国家、省、市(区)级R&D机构的证书或文件; (3)省级以上政府机构、行业协会或权威咨询机构作出的省内行业综合排名、单一产品排名的证明材料和文件; (4)河南省著名商标证书复印件和国外权威机构批准认可的注册商标的证书; (5)有效期内的河南省名牌产品证书; (6)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按照以下顺序排列):ISO9000族质量体系认证、GMP认证、OHSAS认证、获得国内外权威机构授予的产品认证证书、其他体系认证证明; (7)企业拥有的各研发机构及研发机构级别的证明材料; (8)获省部级以上奖励证书、近五年列入省部级以上项目计划的批准文件、牵头起草的行业以上标准等材料。 附件2
所在市(区):
河南省优质中小企业筛选申请书
申报企业(盖章): 了
所属行业: 话
申报类型: 了
河 南 省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年 月 日
附件3
河南省优质中小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 声 明
本单位的申请材料内容可靠,相关数据真实。本单位承诺对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