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重要通知

河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局关于组织上报军转民、民参军技术和产品信息的通知

2017-05-31 来源:信阳市工信委国防科工科 浏览:7235


通 知
各相关单位:
请按照《河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局关于组织上报军转民、民参军技术和产品信息的通知》(豫国防科工〔2017〕59号)文件要求,于6月8日前将信息报送至信阳市工信委国防科工科,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
联系人:张帅   0376-6366517 13507606029
2017年5月31日

豫国防科工〔2017〕59号
河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局
关于组织上报军转民、民参军技术和
产品信息的通知
各省辖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机构: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防科工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征集<军用技术转民用推广目录(2017年度)>技术和产品信息的通知》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防科工局综合司关于推荐<民参军技术与产品推荐目录(2017年度)>信息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填报,相关要求见附件。
省国防科工局将依据报送单位的产品、技术等方面材料编印《河南省民参军技术与产品推荐目录》(第二批)、《河南省军转民技术与产品推广目录》(第二批),向各军工集团、军方、重点科研院所推荐、寻求合作,请各地主管部门在组织企业单位填报时不要局限于附件中只针对个别兵种的要求,相关领域、所有军种皆可。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地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信息采集工作,由主管领导专门负责,抽调精干力量深入企业组织填报信息,保质保量完成。
二、本次征集信息既包括军工及民口配套单位,也包括其他国有、民营企事业单位,请各地主管部门在组织推荐时,尽可能挖掘更多适宜产品和技术进入军工领域,参与国防建设。
三、央属军工集团所属单位在向集团公司报送的同时,向所在省辖市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报送一份。
四、填报信息时注意脱密。
五、各企事业单位报送的技术或产品,要求附上相关图片。
六、请各地主管部门将汇总信息于2016年6月10号前报送至省国防科工局军民结合推进处,报送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
联系人:崔前进 0371—65509619 13838554711
        郭 彪 0371—65509619 13623832389
传 真:0371—65509619
邮 箱:hnsjmjh@163.com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防科工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征集<军用技术转民用推广目录(2017年度)>技术和产品信息的通知
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防科工局综合司关于推荐<民参军技术与产品推荐目录(2017年度)>信息的通知》
2017年5月19日
附件1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防科工局综合司
关于组织征集《军用技术转民用推广目录
(2017年度)》技术和产品信息的通知
为推动实施“中国制造2025”,落实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和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拓宽军民资源共享渠道,现启动2017年度《军用技术转民用推广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编制工作,请协助组织征集相关技术和产品信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征集工作遵循公开、成熟、实用原则。拟转民用的技术和产品应可公开发布,不涉及国家秘密或已按相关规定完成解密;应具有较高的技术成熟度,可直接或经适应性开发后应用在民用领域;较同类民用技术和产品有一定优势或特色,具有较好转化和产业化前景。
二、征集范围
根据产业发展相关战略和规划,结合军用优势技术,围绕以下领域征集技术和产品信息:
新一代信息技术:电子基础元器件、新型光电产品、高端通用芯片、先进传感器、基础软件等,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技术(如工业云、工业大数据、工业电子商务、信息物理系统、行业系统解决方案等),智慧城市、智慧医疗等。
智能制造:增材制造装备、高档数控机床与智能加工中心等,高精度减速器、高性能控制器、精密测量等技术与核心零部件,高精度、高可靠性中高端工业机器人。
高端装备:航空、航天、海洋工程、高技术船舶、轨道交通和新能源汽车装备及相关核心部件。
新材料:先进钢铁材料、先进化工材料、先进轻纺材料、高端装备用特种合金、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稀土功能材料、石墨烯、金属及高分子增材制造材料、形状记忆合金、自修复材料、智能仿生与超材料、先进建筑材料、特种涂料等,新材料制备装备。
新能源与环保: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利用技术和产品;高性能燃料电池及环保型、高能量密度电池;节能、废物处理产品;核燃料产业中采冶、纯化转化、浓缩、元件制造等环节的相关技术和产品;污染检测、控制技术和产品。
应急救援及公共安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检测预警产品,新型应急指挥通信和信息感知产品,紧急避险系统、应急救援装备与器材、抢险救援工程机械、安保警戒设备、公共安全装备等。
三、有关要求
(一)请组织有意愿申报入编《目录》的企事业单位、高校和科研院所填报“军转民”技术和产品信息征集表、汇总表、保密审查表(见附件),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军民结合司网站“文件发布”栏目下载,也可在国家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jmjh.miit.gov.cn)下载。
(二)请汇总优选技术和产品信息,每个单位提交的信息总数原则控制在80项以内。每项技术和产品提供2至3张能反映技术特点和产品全貌的清晰图片。除有重大技术创新,申报的技术和产品不应与近三年入编内容重复。
(三)各地军民结合主管部门负责在线审核属地军工企事业单位、地方民口配套单位的申报信息,审核完成后在线提交;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工局直属单位直接在线提交申报信息;盖章页以彩色图片形式上传。其他单位按隶属关系向主管部门报送纸质(含电子版)材料。
(四)请于2017年5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的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送至国防科技工业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研究中心。
 
 “军转民”技术和产品信息征集表
技术/产品
名称
 
单位名称
 
所属领域
□新一代信息技术 □智能制造       □高端装备    
□新材料         □新能源与环保   □应急救援与公共安全
关键词
 
技术概述
实现的原理、途径。(500字以内)
技术指标/
产品性能
(300字以内)
技术成熟度
   )级(参照GBT22900-2009填写。)
先进程度
□国际先进 □国内领先 □国内独家 □国内先进
所处阶段
□样品、实验室阶段         □试生产、应用开发阶段
□小批量生产、工程应用阶段 □批量生产、成熟应用阶段
适用范围
可应用的行业、领域等。
获奖情况
获国家级省部级奖励的情况,包括数量和获奖级别等。
专利状态
申请或获取的关联专利的种类、名称及数量,已申报专利的填专利申请号,已获得专利的填专利号。
转化周期
技术在需求单位实施转化所需的时间。
纳入国家支持情况
是否属于一带一路、京津冀、长江经济带项目,是否属于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内项目、东北老工业基地或西部地区项目,以及其他国家重大战略支持的项目。
合作方式
技术转让:将技术成果、专利及所属权利转让于受让单位。
许可使用:允许其他单位根据范围、时限、数量等约定条件使用相关技术成果和专利。
合作开发:与其他单位合作进行技术开发、市场开拓等,并共享新产品有关权益。
技术服务:利用技术为其他单位提供设计开发、难题诊断及技术攻关、设备及生产线研发、工程设计等服务。
其他(请注明):
(此项内容请各单位认真核对后填写)
资金需求
根据所选转化方式预计需投入的资金       万元
融资方式(有需求可选):
□私募股权基金        □银行贷款
□风险投资基金        □上市融资
(私募股权基金主要投资处在成长期和成熟期的企业,企业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风险投资基金主要投资处在初创期和成长期中的企业,比较看重企业的商业模式和管理团队)
投融资回报
吸纳投融资的回收周期和预期回报率。
预期效益
预期可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图片展示
反映技术/产品特点或全貌的图片。
本技术/产品愿意参加由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推介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展示、项目对接、机构寻访等:是 □(不愿参加不填)
其他事项:(表格无相关项或无法完整表达意愿的,以文字说明。)
负责人姓名
 
职务
 
固定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传真
 
邮编
 
通讯地址
 
填表说明
1.本“军转民”技术和产品信息征集表用于编制《军用技术转民用推广目录》,重点关注合作方式、负责人等关键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请各单位认真核对后填写。
2.负责人应填写能够与需求单位进行具体洽谈的主要人员。信息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如填报的技术和产品信息不实将予以通报。
3.《目录》编制过程中,为符合市场及产业发展趋势,更好地从需求角度衡量技术成果,将视情况引入从事技术转移、风险投资等业务的专业机构参与项目筛选、评价,专业机构将根据项目情况及需要向申报单位咨询有关技术及转化相关事宜。
4.征集表合作方式一栏,至少选择技术转让、许可使用、合作开发之一的,方具备进入《目录》重点推荐项目的资格。
5.选择融资需求,并选择私募股权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有可能需向投资专业机构提供近3年主要财务数据、管理团队介绍、产品和专有技术介绍、商业模式介绍、未来市场前景预测等内容,具体由申报单位与投资专业机构接洽后协商确定。
6.推介活动自愿参与,根据具体内容及组织方式,可能需要参与单位支付相关的费用。
“军转民”技术和产品信息保密审查表
单位名称
 
单位联系人
 
  
 
固定电话
 
  
 
技术审查
   
经审查,我单位提交的共计     项“军转民技术和产品信息(详见“军转民技术和产品信息汇总表)真实有效,愿意按所填报的合作方式开展技术转化。
                        单位盖章:
                                 
保密审查
   
经审查,我单位提交的上述“军转民”技术和产品信息均不涉及国家秘密,同意进行公开发布和宣传。
                    单位保密部门盖章:
                                   
 “军转民”技术和产品信息汇总表
报送单位(盖章):
序号
技术名称
技术持有单位
所属领域
       
       
       
       
       
       
       
       
       
       
       
       
       
       
       
附件2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防科工局综合司
关于推荐《民参军技术与产品推荐目录
(2017年度)》信息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军民结合主管部门,教育部办公厅,全国工商联办公厅,有关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军民结合),有关行业协会、高校:
为推动军民用资源共享,促进民用高新技术领域适用技术与产品向军用转移应用,决定编制发布《民参军技术与产品推荐目录(2017年度)》,向军队和军工领域推荐相关技术与产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领域及对象
主要针对陆军装备建设需求,重点围绕先进材料与制造、车辆与工程装备、动力与传动、指挥与控制、导航与定位探测、目标识别、光电与火控、电磁炮与激光武器、电磁兼容与防护、防化、火工品与火炸药、智能无人装备或平台、管理与制造信息化、电子对抗、核心电子元器件、新能源、模拟仿真、可靠性与维修保障等领域,面向全国民用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采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及优势产品信息。
二、信息采集及推荐要求
(一)各地军民结合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本地区相关信息的采集、初评、遴选和推荐。
(二)各地军民结合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采集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查,对决定推荐的产品及技术信息出具推荐意见。
(三)各地推荐信息数量,原则上每个领域控制在40条以内。
(四)推荐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报送时需附非密审查意见),数据材料要真实、清晰、完整。
请各地军民结合主管部门汇总后,于2017年5月31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光盘)函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军民结合推进司并抄送国防科工局发展计划司。
三、其他事项
(一)教育部办公厅、全国工商联办公厅、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军民结合)和有关高新区管委会、行业协会、高校推荐技术及产品信息,请参照上述要求初审把关后直接函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军民结合推进司。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军民结合推进司与国防科工局发展计划司负责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技术及产品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入编技术与产品信息。
(三)本通知电子版下载地址: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www.miit.gov.cn),国家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jmjh.miit.gov.cn)或军民资源互动网(www.capumit.org.cn)。
                       
《民参军技术与产品推荐目录》(2017年度)
技术/产品信息征集表
①②③
技术/产品名称④⑤
 
所属领域
 
是否同意通过政府网站等媒介公开宣传
 
主要用途、关键技术参数或性能指标
 
应用范围
 
主要应用情况描述
 
潜在军事用途
 
技术/产品
所处水平
 
技术/产品
所处阶段
 
核心技术来源
情况
 
同类的技术/产品国外引进是否受限
 
本项技术/产品获得的专利/著作权情况
   软件著作权( )项
   国外专利( )项
   国内外观设计专利( )项
   国内实用新型专利( )项
   国内发明专利( )项
专利/著作权
归属
 
本项技术/产品
获奖情况
 
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简介
 
地址及邮编
 
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名
 
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
 
   
 
单位性质
 
2016年总资产(万元)
 
2016年固定资产(万元)
 
2016年销售收入(万元)
 
研发人员数量
 
研发人员占员工比例
 
已获资质情况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质
   军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军用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
   信息安全服务资质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类资质( )级
   其它(请注明):
(勾选其它选项的,请在此栏中注明)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情况
 
研发平台情况
国家级( )个 省部级( )个 
 市级( )个 其它( )个
               
               申报单位公章
                    
       
          管理(或推荐)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① 本表针对陆军相关技术/产品进行征集。
② 本表属非涉密信息采集表,不得填写涉密信息。
③ 申报单位不能含有外资股份。
④ 技术/产品要填写规范名称,不能只填写技术/产品的型号、系列号、编号;每张表只填写一项技术/产品,如有多项技术/产品申报,需另表填报。
⑤ 技术/产品包括:系统、分系统、微系统、配套产品、高端元器件、高性能材料、软件等。
⑥ 单位获得的有关资质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与征集表一起报送。
 
河南省国防科工局办公室

 
2017年5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