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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关于2018年春节期间执行纪律监督检查 方案

2018-02-12 来源: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浏览:1524

中共信阳市纪委    信阳市监察委
派驻纪检监察组文件
信纪驻工信组〔2018〕2号
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关于2018年春节期间执行纪律监督检查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按照市纪委《关于春节期间开展执纪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信纪发【2018】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综合监督单位2018年春节期间落实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8年2月15日至3月5日。
二、检查范围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委属二级单位和市安全监管局机关、局属二级单位。
三、检查内容
 (一)节日期间值班值守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值班期间是否在岗,通讯联络是否24小时畅通;值班人员交接班时是否出现漏岗、空岗现象;值班人员是否做好值班记录,重要事情是否有记载并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办公地点防火、防盗安全工作是否落实到位,确保节日安全。
(二)节日期间公车管理执行情况。检查公务用车是否在指定地点停放、是否入库封存;临时动用公车须向驻工信委纪检监察组报备,严禁节日期间公车私用,杜绝违规使用车辆情况的发生。
 (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四、检查方式
采用明查、抽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1.实地抽查。检查人员到值班地点现场查看、询问,检查值班人员在岗、到岗情况,查看值班记录是否完整。到公车封存位置检查公车封存情况。根据综合监督单位提供的春节期间公务接待报备情况,对公务接待等情况进行抽查。
2.电话抽查。通过随机抽查值班电话,检查值班人员在岗、到岗情况。通话一次如果不在岗,10分钟后第二次通话如果还不在岗,视同值班缺勤不在岗。
五、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要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要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二)各单位要积极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工作,于2月14日前把本单位春节值班表(值班人员、电话、地点),公务用车封存时间、停放地点报驻工信委纪检监察组(3230房间),同时,春节期间,公务接待情况要提前报备(来访人员、时间、接待地点、陪同人员、开支标准)。
(三)驻工信委纪检监察组将对春节期间值班执勤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反馈,对发现的值班不在岗、不到位违纪违规行为,依规依纪处理。
联系人:吴晓红
联系电话:15839753266
附件:值班检查工作记录表
                  



                                     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