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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规划印发 扶持一批具有创新活力的中小企业

2012-04-10 来源: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浏览:578

    工信部印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规划提出,到2015年,业务收入突破4万亿元,占信息产业比重达到25%,年均增长24.5%以上,软件出口达到600亿美元。信息技术服务收入超过2.5万亿元,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总收入比重超过60%。

  技术创新方面,规划提出,“十二五”基本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产业创新体系,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的研发投入超过业务收入的10%。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础软件、业务支撑工具和核心技术取得重大突破,自主发展能力显著提升。技术水平和产业化能力进一步提高,具备主要应用领域安全可靠解决方案的提供和实施能力。基本形成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标准体系,各类技术和服务的标准、规范得到普遍推广。

  区域布局方面,规划提出,产业集聚度进一步提高,创建若干中国软件名城、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示范基地,形成充分利用区域资源优势、能够发挥区域协同效应的产业发展格局,有力支撑城市经济社会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到2015年,形成10个以上产业收入超过千亿元的城市,培育2到3个产业收入超过5千亿元的产业集聚区。

  此外,规划提出,“十二五”将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扶持一批具有创新活力的中小企业,打造一批著名软件产品和服务品牌。到2015年,培育10家以上年收入超过100亿元的软件企业,产生3到5个千亿级企业。到2015年,从业人员超过600万人。

  “十二五”期间,我国软件产业将重点发展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与行业解决方案、嵌入式软件、信息安全软件与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内容加工处理、服务外包、新兴信息技术服务、集成电路(IC)设计等十大重点领域。

  同时,我国将实施龙头企业培育、基础软件提升、工业软件应用促进、信息技术服务能力提升、软件名城和示范基地创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安全可靠软硬件应用推广、云计算创新发展等八大重点工程。

  为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我国将从全面贯彻落实产业政策、鼓励企业创新发展、加快拓宽应用市场、强化标准体系建设与推广、加快人才培养和引进、完善产业投融资环境、加速产业国际化进程、加强产业管理工作等八个方面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