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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6-04-15 来源:省工信委人事教育处 浏览:3448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豫人社专技〔2016〕17号)精神,现就2016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具体推荐条件请查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该文件可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a.hrss.gov.cn“专业技术人才”专栏中的“下载中心”板块,或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院网站http://hnzj.59iedu.com“政策法规”专栏查阅或下载。

二、推荐数量

2016年我委推荐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选分为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产业创新领军人才三类。各单位每类人选限推荐1名,三类指标不得相互挤占,宁缺毋滥。

三、报送材料

(一)书面材料

1.综合报告2份。

2.推荐人选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3.推荐人选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推荐人选《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新版)原件(审验后退还)及复印件1份。

5.专家情况登记表2份。

6.推荐人选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7.推荐人选符合条件情况表1份。

纸质材料一律提交复印件,评审过后不再退回。

(二)电子数据

1.通过“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报送生成的RPU格式电子数据。

2.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电子版。

四、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把做好2016年推荐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作为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强化创新驱动和统筹抓好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确保推荐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要严格质量。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选拔条件和标准推荐人选,将推荐人选质量放在首要位置,本次推荐工作开展情况及人选质量,将纳入我省高层次人才选拔推荐工作考核范围,作为今后各项选拔推荐工作部署和指标分配的重要依据。

三是要认真负责。此次推荐时间紧,所需材料多,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所推荐人选数据一一核对,确保材料齐全,信息准确无误。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暂停所在地区、部门下一年度推荐资格。

四是要按时报送。各单位务必于4月22日下午下班前将推荐所需全部材料(含电子文档)报送省工信委人事处,超出规定时间将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联系人:房建平  胡建清

联系电话:65509832   65509835

    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rar

    人选标签.doc

    推荐人选符合条件情况表.doc

    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xls

    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清单.doc

    专家情况登记表.doc

 

                                     2016年4月11日